本招标项目时尚潮流港项目二期(3#楼、地下车库)及室外工程高压供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时尚潮流港项目二期(3#楼、地下车库)及室外工程核准变更的批复(邢东新批投资[2025]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主要包含内容为新建电路约2500m,2*1250KVA箱式变电站2座、1000kVA箱式变电站2座(其中双电源1座)、高压分支箱一进八出2座、落地式高压计量箱2台。设计总容量7000kVA。新建电缆MPP管廊约4000米,电缆井11座。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以及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专业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3.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信誉要求: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财务要求: 3.12近3年(2023-2025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7 00:00:00至2026-09-12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