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餐厅精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QFZH-2026-G0039 | |||||||||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阜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餐厅精装修项目 | |||||||||
项目地点 | 曲阜市 | |||||||||
招标内容 | 曲阜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餐厅精装修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砖墙及外运、新建墙体、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相关内容,给排水、强弱电等安装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采购、施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
招标项目规模 | 曲阜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餐厅精装修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砖墙及外运、新建墙体、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相关内容,给排水、强弱电等安装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专项债 | (合同估算价) | 38.202529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6 年 09 月 07 日 至 2026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 2026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递交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