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6278
2、项目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儿童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3000.00元,最高限价:4930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元)
1 第一标段 493000.00 493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儿童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3、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前 3 个工作日应提前与甲方联系)。
5.4、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乙方自定运输方式、自付费用并自担风险送达);
5.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9日至 2026年9月11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
2、方式:报名时投标单位将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符合条件者领取采购文件,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售价:3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