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进行中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制造园7#东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制造园7#东停车场工程
2、采购编号:HNCD-2027-2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38323.40元
最高限价:838323.4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5.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室外露天停车场,场区平面尺寸长约57m,宽约42.7m,总用地面积约2433.9㎡。共设机动车停车位77个,其中普通停车位75个,无障碍停车位2个。停车场设置两个出入口:一处为双车道出入口,净宽不小于7.0m;一处为单车道出入口,净宽不小于4.0m。
5.3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上午 08:30--11:30、下午2:30--5:30。
2、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的资料: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②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
3、售价: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5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