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南京电信五区分公司2025-2026年度房屋零星维修集中采购项目。
1.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南京电信五区分公司2025-2026年度房屋零星维修集中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南京电信五区分公司管辖的房产、营业厅、机房楼、基站、模块局等电信房产的日常房屋维修以及营业厅装修等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1.3项目规模:详见下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序号 | 标段 | 含税预估(万元) | 区域 |
1 | 标段一 | 560 | 江宁 |
2 | 标段二 | 280 | 浦口 |
3 | 标段三 | 274 | 高淳 |
4 | 标段四 | 260 | 六合 |
5 | 标段五 | 250 | 溧水 |
6 | 合计 | 1624 | / |
1.1.4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至本次采购预算份额用完为止。
1.1.5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订单要求。
1.1.6质量要求:合格。
1.1.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 5 标段,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标段 | 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预估金额(万元) |
1 | 标段一 | 江宁 | 2 | 第一名60% | 336 |
第二名40% | 224 | ||||
2 | 标段二 | 浦口 | 2 | 第一名60% | 168 |
第二名40% | 112 | ||||
3 | 标段三 | 高淳 | 2 | 第一名60% | 164.4 |
第二名40% | 109.6 | ||||
4 | 标段四 | 六合 | 2 | 第一名60% | 156 |
第二名40% | 104 | ||||
5 | 标段五 | 溧水 | 2 | 第一名60% | 150 |
第二名40% | 100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为100%(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 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94号》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2.2.2 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2.3.1标段一: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与类似(房屋维修类或装饰装修类)的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2标段二: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与类似(房屋维修类或装饰装修类)的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3标段三: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与类似(房屋维修类或装饰装修类)的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4标段四: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与类似(房屋维修类或装饰装修类)的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5标段五: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与类似(房屋维修类或装饰装修类)的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4.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
(1)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2)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