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项目海城市西四镇人民政府海城市西四镇2025年春季清淤工程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5】ZB002
项目名称:海城市西四镇 2025 年春季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1123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1123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海城市西四镇 2025 年春季清淤工程,该排水沟清淤整治工程位于西四镇段,共计 9 处,共计 4728m。(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并具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方式:电子邮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2、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确认,确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