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5-033
2、项目名称:偃师区顾县一中实验楼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57204.06元
最高限价:257204.06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包 偃师区顾县一中实验楼维修改造项目 257204.06 257204.06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顾县一中实验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栏杆更换,窗户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3采购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工期:50日历天。
7、缺陷责任期:12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3、竞谈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