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2025年度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正式电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浏览次数:79

2025年度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正式电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已由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项目代码2407-220106-04-01-26173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正式电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10kV新建工程,新建电缆线路采用开挖和排管非开挖两种建设方式,香港城三期园区内至新建三通井段以及备电源12号接头井至新建配电室段采用排管开挖方式,其余段采用排管敷设非开挖建设方式,即拉管;同步为航展中心园区内部停车场充电桩供电,园区内设立一台一进四出高压计量环网柜,四台630kVA箱式变电站;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设计变更等后续的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3设计服务期: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2日,共计10日历天(以实际发生为准),


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04月13日至2025年06月11日,共计60日历天(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大房身机场南侧(南航大房身机场地块),北至大房身机场,南至规划道路,东至现状民房,西至现状空地;


2.6 质量要求: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其中计量器具需由乙方送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使用。


2.7 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投标人担任),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现行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08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