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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5年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给水土建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2025-03-05 浏览次数:4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ZB-20250305

2、项目名称: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给水土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23447.93元

最高限价:1123447.9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给水土建工程 1123447.93 1123447.93 1123447.9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给水土建工程。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主要内容:村里路面改造、给水管道、检查井、挡墙等工程图纸范围的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工期:4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时间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