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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广州市第四中学丰宁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次数:14

关于2025年广州市第四中学丰宁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5ZBGZ1041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中学丰宁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1.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1.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月管理费预算 服务期

食堂管理服务 每月实际收取不高于餐费的35%(含管理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本采购项目分两期履行并分别签订合同,第一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第二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本采购项目分两期履行并分别签订合同,第一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第二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行业政策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说明或政策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方式:

网上获取文件:投标人可通过邮件方式,打印《报名记录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