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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信息公示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院内餐厅经营服务商招标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17

信息公示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院内餐厅经营服务商招标

一、采购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AYZJ--2025-3-1


2. 项目名称:殷都区人民医院院内餐厅经营服务商招标项目


3. 采购方式:比选


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等)承包经营项目: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院内餐厅委托经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院内餐厅约1400余平方米。


5. 委托经营方式:采用承包经营的方式,由中标方自行管理经营,自负盈亏。


6. 承包期限:合同承包期自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止。


7.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级行业标准。


8.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院内。


9. 分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10. 经营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医院重大改革、规划和建设性需要,需提前终止合同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且不予以补偿。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 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比选申请人具有专业的餐饮服务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业绩1项(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比选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5. 比选申请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比选申请人对真实性负责);


6. 比选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9.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信息,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比选申请人需承诺保证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专家对各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比选申请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12日至2025  年 3月 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获取文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3.文件费: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  3 月 17  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