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投标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物业类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类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类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2025、2026年度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类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附件;
3、合同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采购预算:每年约2714万元(以实际造价为准);
5、项目地点:长春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或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