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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投标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樟木支行原办公楼及附属用房拆除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32

2025招投标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樟木支行原办公楼及附属用房拆除项目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樟木支行原办公楼及附属用房拆除项目

项目编号:ZGYHJC-2025-16

二、采购内容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关于樟木支行原办公楼及附属用房拆除项目。

2.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性化资质要求:报名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响应供应商需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地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要求。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被邀请谈判人不得是被宣告破产的,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被邀请谈判人不得是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不得是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7. 被邀请谈判人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 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12.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要求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可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如通过邮箱发送材料报名的,磋商或签署合同前,采购人将审核上述材料的原件,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将取消合作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合格后发送至报名所留邮箱。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以采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