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阳市第八中学党建室、荣誉室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安阳市第八中学党建室、荣誉室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ZWD-2025-010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八中学党建室、荣誉室整修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27568.58元;
4工程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范围:安阳市第八中学党建室、荣誉室整修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2、本次其他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3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6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 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3. 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