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5年物业保洁服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AYZS-2025-043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5年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3000元
最高限价:293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5年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293000 293000
5、采购需求: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5年物业保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2.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4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