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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丽江玉龙雪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销售渠道对外合作经营服务招标

发布日期:2025-04-17 浏览次数:33

2025年度丽江玉龙雪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销售渠道对外合作经营服务招标

1、项目概况

受丽江玉龙雪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丽江玉龙雪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销售渠道对外合作经营服务项目组织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HNLJ2025CG-003

2.2 项目名称:销售渠道对外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2.3 项目单位:丽江玉龙雪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2.4 服务费:在完成保底综合营业收入目标(2800万元/年)基础上以增量营业额利润分成的方式提取服务费,服务费根据综合营业收入完成量,对应不同阶梯,按梯次递进的形式提取,提取标准如下:(注:增量营业额利润指增量营业额剔除直接营业成本后的剩余部分,直接营业成本指商品销售成本、餐饮成本。)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综合营业收入阶梯 最高限价(提取费率标准)

销售渠道对外合作经营服务 1 第一阶梯:2800万元<综合营业收入≤3100万元。 在完成2800万元的保底营业收入目标基础上增加的增量营业额利润部分,提取比率为:100%。

第二阶梯:3100万元<综合营业收入≤3300万元。 在第一阶梯基础上增加的增量营业额利润部分,提取比率为:50%。

第三阶梯:3300万元<综合营业收入。 在第二阶梯基础上增加的增量营业额利润部分,提取比率为:60%。

备注:在完成2800万元的保底营业收入目标后,最终服务费为各阶梯提取服务费的总和,服务费按年度结算。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响应,如有缺漏或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5服务内容:销售渠道对外合作经营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2.7服务地点:丽江玉龙雪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需求。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 

 3.1.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惩戒期限已满的除外),提供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代理机构及招标人现场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查询途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投标资格被取消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2.4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04月24日上午0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a.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无需提供);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5月08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