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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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万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标段包含万安街道小湾巷7号、华岭小区、南宾路113号、南宾路111号、南宾路117号、南宾路100号来新居等6个小区、22栋、596户、总建筑面积6.5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消防改造、外立面改造、管线规整、排水改造、地面铺装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27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利鑫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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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寿大道84号 |
地址: |
石柱县万安街道太白星月3栋 |
| 联系人: |
孙老师
|
联系人: |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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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3376955 | 联系电话: | 023-7332145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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