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

2025年度恩施高新区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警设施完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浏览次数:60

2025年度恩施高新区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警设施完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XL-ESZB-2025036


2、项目名称:恩施高新区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警设施完善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533277.84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限价,凡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完成恩施高新区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警设施完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8、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天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到邮箱并致电,经工作人员确认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5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