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绿色算力港一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盐城市绿色算力港一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绿色算力港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绿色算力港一期项目,包括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含试运行)、售后和软件的设计、开发、优化、部署、调试、售后以及运维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一标段:“盐数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赋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规模:一标段32566684.88元;二标段50147388.92元。
2.3项目地点:一标段:“盐数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A20机房;二标段:赋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盐城绿色数据中心。
2.4工期:9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含运维)5年。
2.7本项目允许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兼投不兼中。
注:开、评标及中标顺序均为:先一标段,后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接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云建设类或智算中心类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网页截图、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以及验收报告,提供不全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视为无效合同业绩处理】。
3.1.2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类似业绩 | 具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 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具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
|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商务评审:5分 技术响应:15分 功能演示:10分 技术方案:10分 投标人的商务评审、技术响应、功能演示、技术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取值范围:93%-97%) 投标报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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