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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长春师范大学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5 浏览次数:24

2025年度长春师范大学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KSTC-25QTFW0046。


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3、最低投入报价:人民币2000万元(现金或等价资产),如低于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4、服务需求:择优遴选一家合作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及外币账户,开展存款和结算业务,由合作银行承担学校相关建设所需的资金(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


6、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银行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1.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1.2在长春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1.6基本账户下能开通外币账户,如美元户、欧元户等,用于办理国际结算业务。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即同一家银行机构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允许以分行为主体,支行参与投标。(投标时应提交省(市)分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1.1、企业营业执照。


1.2、《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1.3、在长春市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1.5、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6、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7、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银行公章的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站截图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


2、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