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州高新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安州高新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标段:¥9482006.00元;二标段:¥5519259.02元,招标人为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州高新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服务。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一标段项目名称安州高新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服务;二标段项目名称:安州高新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服务。同一投标人最多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根据标段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服务范围:一标段:本标段所有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运行、操作、进出场、维修、保养、检查、验收取证等所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清单;二标段:本标段所有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运行、操作、进出场、维修、保养、检查、验收取证等所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清单。
招标服务周期:从设备交检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起,至招标人报停(或报停并具备现场拆除条件)为止,具体以项目签署的启用/停用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业绩要求:
口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口已完成口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充足的机械、操作人员保障能力(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充足的机械、操作人员保障能力的承诺书);
3.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3.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12日09:00至2025年06月18日17:00。
4.2获取招标文件应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收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经办人近3个月(公司设立不足3个月,从设立时起〉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近3个月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三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4.3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4日10:30。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