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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总承包招标

发布日期:2025-07-04 浏览次数:7

2025年度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总承包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材料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总承包


2.2招标编号:BHZB-20250730CL


2.3招标内容: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总承包,除臭系统材料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4交货期:具体按照招标人合同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2.6最高控制价:793411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运输等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7月4日9:00至 2025年7月10日 16:00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谁的,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