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

关于2025年安顺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浏览次数:4

关于2025年安顺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安顺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ZB-25-QCS0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项目内容:安顺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A包:米、面、食用油、副食品;B包:鲜肉。学校用餐人数约为900人。(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一项。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A包约64万/年、B包约52万/年,实际金额根据实际消耗据实结算。 


(5)项目期限:1年+N年(N=0-2),(续签方式为校方根据考核办法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上一年度平均分达到85分及以上方可续签,85分以下终止合同)


(6)服务地点:安顺市实验中学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8)付款方式:每月结付一次(本月结付上月货款);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B包通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已成功报名获取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5.1一般资质要求:


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提供投标人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4年审计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等财务报表或者2024年审计报告);


③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④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⑥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 cn)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报告或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5.2 特殊资质要求:A包、B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B包供应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屠宰场出具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复印件)。

6、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25年  7  月  8  日09:00至2025年  7  月  14  日16:00;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