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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堰镇高堰标准化厂房项目

发布日期:2025-07-07 浏览次数:9

高家堰镇高堰标准化厂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家堰镇高堰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高家堰镇高堰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5〕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高家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及镇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家堰镇高堰标准化厂房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高家堰镇高堰村;

2.1.2 建设规模:项目拟占地 249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469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 4859平方米、2号厂房 3922平方米、3号厂房 1440平方米、辅助用房 1248平方米,以及给排水,围墙,绿化等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5599060.40

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7-30,竣工日期:2025-11-30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高家堰镇高堰标准化厂房项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  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 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3年7月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4年7月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5年4月7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 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 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 纳养老保险证明;

3.9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 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 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 2025年7月2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 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合计 105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

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全部入围;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G1 取值为: G2 取值为:;

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G1 值为: G2取值为:;

方法四中R取值为: G1取值为: G2取值为:;

方法五中 R 取值为: G1 取值为: G2 取值为:;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 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