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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分院固定翼机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发布日期:2025-07-11 浏览次数:3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80.91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津分院固定翼机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津分院固定翼机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2.1 预付款的支付”内容修改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于第1次工程进度款中全额扣回。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 付款周期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第(1)条内容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1)关于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的约定:

①根据双方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即按照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作为工程进度结算的依据,并进行正式发票结算。如出现该工程投资款没有全部到位的情况,承包方也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每笔工程进度款按照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80%进行支付。工程进度款总金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审定前,支付到合同金额(扣除含税暂列金)的 80%,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交发包人,且结算书通过审定后,付清结算审定总额的余款;付清竣工结算审定价款前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包方,承包方按结算审定价款总额的3%(即质量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发包人专用账户后,发包人支付相应尾款,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付款要求的资料和发票,经发包人核实接收后,发包人一般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若遇寒暑假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支付则相应顺延。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