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链接:https://www.dscq.com/bidDetails/e4d0a11604844612ba9d03de3d0f2afd.shtml
|
南宁市西乡塘区可利苑5间商铺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
|||
|
项目编号 |
GXCQJY25-474 |
挂牌价格 |
26,737.48元/月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7月18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7月24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可利苑8号楼一层商铺,位于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2号,权属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由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本次招租商铺均按现状招租,租赁场所的状况以招租公告和现场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挂牌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基本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报名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租赁面积等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表示认可,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广西交易所集团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资产招租清单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 |
租期(含装修免租期) |
装修免租期 |
租金递增率(含装修免租期) |
水电保证金(元) |
消防保证金(元) |
挂牌价格(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可利苑8号楼101号商铺 |
198.25 |
商业(除扰民类外) |
1-5年 |
0-1个月 |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租金单价逐年递增5% |
1,000.00 |
1,000.00 |
26,737.48 |
50,000.00 |
在经营,整体出租 |
|
可利苑8号楼102号商铺 |
65.73 |
||||||||||
|
可利苑8号楼103号商铺 |
19.17 |
||||||||||
|
可利苑8号楼104号商铺 |
35.85 |
||||||||||
|
可利苑8号楼105号商铺 |
28.24 |
||||||||||
|
备注: 1.房屋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以公开竞租方式取得租赁使用权的,计租时间以出租方实际将房屋腾空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移交单》。房屋移交时间延长的,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2.承租面积达1000㎡(含)以内的,租赁期为1-5年,租赁期满2年(含)及以上的,装修免租期1个月,租赁期不满2年的,无装修免租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前两年(含装修免租期)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含装修免租期),第三年开始租金单价逐年递增5%,如承租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补交装修免租期期间的租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处理。 3.租金按每一自然月支付,按先交费后租用原则,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缴纳第一个月(第一个自然月剩余天数不足30天的,按日计算租金),每月最后一日前缴纳当月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或不足额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