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宣威市乐丰煤矿矿山附属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宣威市乐丰煤矿矿山建设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宣威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摩比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宣威市乐丰煤矿矿山附属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YNRDGZ—20250720
2.3项目概况:宣威市乐丰煤矿位于宣威市城49°方位,平距约48Km处,属云南省宣威市乐丰乡管辖,矿区地理坐标(西安8O坐标系)∶东经:1042302"—1042406”,北纬26°3016"—26°3127"。乐丰煤矿矿区范围东西长约1.4km,南北宽约1.7km。矿区有公路与宣威至乐丰公路相连,至宣威市公路里程约65km,宣威距曲靖127km,宣威距昆明240km。贵昆铁路通过矿区西北部,交通方便。
2.4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
2.5建设地点:云南省宣威市乐丰煤矿。
2.6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完成宣威市乐丰煤矿矿山附属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EPC)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6.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出具相关设计成果资料等,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跟踪协调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6.2施工部分:(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所有施工工作,具体以最终通过审核的施工图为准;(2)负责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的配合工作等;(3)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资料归档等工作;(4))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6.3设备(材料)采购部分:完成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矿山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的理由。
2.7工期要求:
工程总承包施工工期:建设责任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内容为止。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含设计及矿山机电设备安装)。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部分: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现行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8.2施工部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53T-23-2014)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设备(材料)采购部分: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环保、安全、可靠、节能,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前提下,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3.2投标人应具备下述资质或条件:
3.2.1设计: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设计方提供)。
3.2.2施工: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3.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3.3.2施工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土木l建筑工程专业)(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注:①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待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②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3.4除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3.4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星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施工单位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设计单位近三年(2022年01月o1日至今)内无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a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无以上记录的声明或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担任;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络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0日将以下资料: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企业开票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08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