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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15

关于2025年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25001351)


2.2 招标范围: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限:采购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且价格问题双方意见统一后方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供货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停止签订新一年度合同,并解除本合作。


2.4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限: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如遇救灾、疫情等紧急情况,12小时内送达。


2.6 采购金额预估:180万元/年。


2.7 入选中标人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涵盖中药配方颗粒经营范围。


3.3 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凭证,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药品质量安全而受到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药监局出示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或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汇款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汇款获取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