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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某吸收合并项目—律师事务所—公开比选(第2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5 浏览次数:3

川发龙蟒某吸收合并项目—律师事务所—公开比选(第2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某吸收合并项目律师事务所公开比选公告

 

因我公司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某吸收合并项目提供专项服务,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报名时间

2025082516:00——2025090116: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年(2023073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基本要求:2024073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资质要求:参选单位中至少包含在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

)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3073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以下三个类型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业绩(逐项提供证明文件)

5.1、拥有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项目经验;

5.2、具备危化产品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经验;

5.3、团队包括财务咨询、税务筹划等人员的优先

人员要求:项目团队至少7项目现场负责至少2人,核心人员至少3人(核心成员是指除了高层领导、项目现场负责人、普通项目成员之外的项目骨干成员)。

6.1、项目负责人。均需具备国有企业项目服务经验,至少一名负责人必须具备8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至少一名负责人必须具备5年以上财税服务经验,并且能做到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在项目现场指导推进项目。

6.2核心人员。法务方向核心人员均具备律师资格以及5年以上执业经验,财税方向核心人员均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核心人员均具备符合“业绩要求”的项目经验至少2(如国有企业吸收合并、危化产品及进出口业务、财务咨询、税务筹划等)

6.3以上需提供资格证书、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西南联交所官网(https://www.swuee.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招采平台咨询热线:028-86123300)。

四、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开始时间均为2025090216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具体如下: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请各参选单位通过西南联交所官网(https://www.swuee.com/#/index)注册登录后,通过用户中心/招标采购点击[供应商招采平台入口],进入招采平台在线参与项目、递交PDF盖章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参选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参选参选过程中请密切通过招采平台关注项目进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话:1850828218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