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威海市文登区2021001号—2021006号海域使用论证费30万元、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15万元,共计45万元,由竞得人共同承担,根据出让成交宗数平均分摊至每宗海域。 (2)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海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取得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文件后,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第一年度的海域使用金。 3.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后,携相关手续到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登分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4.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海域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提交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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