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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瓮安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5 浏览次数:18

关于2025年瓮安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瓮安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瓮安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S-ZB202512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主要内容:瓮安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490385.82(元)


最高限价:490385.82(元)


采购需求:瓮安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详见采购清单)(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及清单单价)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采购人实际采购清单分批次7日内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企业为代理商的需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②若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谈判申请人于2025年9月 25 日09:00 时至2025年9月 28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采取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 29 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