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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13

关于2025年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YZ-G3-2025-00198

项目名称: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其中:财政资金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自筹资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其中:财政资金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自筹资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采购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11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11项 一、采购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

二、采购种类及要求:

(一)供应食材的种类

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蔬菜、瓜果、冷鲜肉、鲜肉、冻品、水产品、禽类、蛋类、干货调料、调味品、豆制品、乳(奶)制品、米粉、米、面、油等食堂用食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自主生产的产品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邮件获取文件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邮箱,待核查完毕后将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证明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截图(电子邮件报名时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