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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Ⅲ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一)

发布日期:2025-10-14 浏览次数:1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5,501,583.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Ⅲ标段)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86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四、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年份及所附材料要求“近3年(自2022年1月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现更正为“近5年(自2020年1月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00分,权重值0.2)中“投标人的业绩、荣誉(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以来承建或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机构)颁发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证书,每个文明工地得10分(以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2)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获得“信用中国”网站中“诚实守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30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否则不予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投标人近3年(自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之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河道治理、整治工程或河道修复工程)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5分。需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意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投标人获得了省(区)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区)级及以上水利(水利电力)工程质监站颁发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证书的,每个工程得10分(以施工质量等级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4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5)投标人2021 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每个证书得5分(以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5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年),被认定广西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性扣100分;因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50分。本项内容累计最高扣100分。”

现更正为:“(1)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河道整治、河湖治理或水系治理)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需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以来承建或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机构)颁发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证书,每个文明工地得10分(以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投标人获得了省(区)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区)级及以上水利(水利电力)工程质监站颁发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证书的,每个工程得10分(以施工质量等级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4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信用中国”网站中“诚实守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每个得6分,本项满分30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否则不予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5)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每个证书得5分(以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年),被认定广西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性扣100分;因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50分。本项内容累计最高扣100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邮编5412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3-68101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万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5号远辰国际文化新城A区11幢商业IV2层04号

邮编:541199

联系人阳健

电话:0773-5203539

传真:/

交易服务部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3-285927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1014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