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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1 浏览次数:10

关于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S25GZ16227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项目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如投标人为提供代煎服务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MP)》,如投标人为提供代煎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cSP)》,且须同时提供所使用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投标人须保证所使用药品在其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并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如GMP及GSP证书为2019年12月及以后到期的,须提供到期前的GMP和cSP证书,如2019年12月以后新成立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则无须提供CmP和csP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方式: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1日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3)《项目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4)标书款汇款单据(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

2)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写明内容,所发送的资料须全部加盖公章,文字和图片应提供便于认清的材料。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或未按时办理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