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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次数:4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DXFFZB-2025-05-09  

1. 招标条件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次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峰审批投资[2024]6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建设单位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 11051.97 万元;建设规模: 拟利用峰峰矿区现有停车场规划建设24个充电场站,安装直流充电桩设备352台以及相应储能、监控和照明等配套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8000辆/日,建设地点: 峰峰矿区现有24个停车场 ,建筑功能: 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8000辆/日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4.6 万元。

2.3 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            日起至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 30 个日历天。

2.4其他:后续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需为独立法人,数量不超过2家 

 3.3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

3.5 勘察负责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