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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崇信县新窑镇西刘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5-10-23 浏览次数:29

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 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