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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延安市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机(DR)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4 浏览次数:39

项目概况

数字化乳腺机(DR)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5-ZB-2726-001

项目名称:数字化乳腺机(DR)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机(DR)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数字化乳腺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到通知30天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机(DR)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机(DR)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且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
3.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