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安阳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zzhn-2025-510
2、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有资金,承销费率不超过0.20%/年。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聘请具备相关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就公司债项目提供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各中介机构,制作申报、发行等材料、与各监管机构沟通等。
5.2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
5.3 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所承销债券存续期管理结束之日止。
5.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方式:携带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及营业执照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本项目所需的报名资料电子版 。
3.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