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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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无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2026-2028年度基建造价及财务审计公司采购答疑补遗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2026-2028年度基建造价及财务审计公司采购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提问1:造价单位和会计单位的税率不一致,请问开标一览表里的“加权不含税报价”的税率以哪个为准来计算? 答复:请计算综合税率,另税率栏分别列明基建造价公司和财务审计公司税率。 提问2:请问开标一览表怎么填写?投标加权含税报价,是指分项报价表里,每一项“含税服务费率”*“预估规模”的总和吗?造价单位和会计单位的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怎么填写? 答复:开标一览表中投标加权含税报价为:分项报价表里每一项“含税服务费率”*“预估规模(预估数量)*评分区间权重”的总和。在税率栏分别列明基建造价公司和财务审计公司税率。 提问3: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人,是否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复:由牵头单位提供。 提问4:投标人基础信息,如控股关系、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是联合体的2家单位都要填些吗?还是牵头单位填些即可? 答复:联合体2家单位均需填写。 提问5:请问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告知函中“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所属行业”是按“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测?还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进行自测。 答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进行自测。 提问6:投标人业绩案例表格中,“合同类型”是填什么?是指结算类型?决算类型? 答复:“合同类型”指结算审核合同及决算审计合同两种类型。 提问7:基本资质要求中对业绩的要求,1份送审结算金额100万元的业绩,1份送审总投资100万元的业绩。请问2个业绩都是结算审核(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吗?还是指1份是造价结算审核业绩、1份是财务决算业绩? 答复:业绩是分别指造价结算审核业绩和财务决算业绩。 提问8: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全称”位置,是填牵头单位公司名称,还是联合体双方名称都需要填写? 答复:牵头单位填写即可。 提问9: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的税率,但该项目是由联合体组成参与投标,两家公司税率不同,请问该怎么填写? 答复:请分别列明基建造价公司和财务审计公司税率。 提问10: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的税率,但该项目是由联合体组成参与投标,两家公司税率不同,请问该怎么填写? 答复:请分别列明基建造价公司和财务审计公司税率。 提问1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以材料签订时间为准)1份送审结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审计结算报告及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1份送审总投资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审计结算报告及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是工程结算1个业绩;审计1个业绩? 答复:是 提问12:审计结算报告是否可以只提供关键页 答复:不可以。 提问13: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只填写牵头单位的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要填写? 答复:只填写牵头单位。 提问14:由于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请问:1、联合体牵头单位是否有具体要求,如要求以会计师事务所为牵头单位?2、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盖章的位置是否可以只盖牵头单位公章? 答复:1.对牵头单位无具体要求,会计事务所和造价单位均可以为牵头单位;2.除联合体协议外,盖章位置只需要盖牵头单位公章。 提问15: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以材料签订时间为准)1份送审结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审计结算报告及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1份送审总投资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 请问这里要求的两个业绩,是不是一个送审100万元以上的结算审计项目和一个送审总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决算审计项目。 答复:是 提问16: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在取得总所授权情况下,是否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答复:不可以 提问17: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 1.如投标人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响应表中注明:“全部商务条款无偏离且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无偏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此表。 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须在商务偏离表中对于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进行强制应答,如未应答或存在负偏离,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这个怎么填写,请给出示例。 答复:如无偏离,按照下表答复,如有正向偏离请单独引用答复。
提问18: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以材料签订时间为准)1份送审结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审计结算报告及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1份送审总投资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审计结算报告及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 这个怎么理解? 答复:要求提供造价结算审核业绩和财务决算业绩各1份。 提问19:是否有业主代表参与评标,请明确回复。 答复:是。 二、补遗部分 项目报价表更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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