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宜阳县锦屏安居小区3#5#7#三栋楼屋顶彩钢瓦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CT-LY-2025-1201
2、项目名称:宜阳县锦屏安居小区3#、5#、7#三栋楼屋顶彩钢瓦施工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2921.38元
最高限价:442921.3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XCT-LY-2025-1201 宜阳县锦屏安居小区3#、5#、7#三栋楼屋顶彩钢瓦施工工程 442921.38 442921.3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本工程为宜阳县锦屏安居小区3#、5#、7#三栋楼屋顶彩钢瓦施工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锦屏安居小区。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彩钢瓦屋顶拆除及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图纸及清单。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工期:30日历天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方式:邮箱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报名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