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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五第六制水分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0 浏览次数:29

2025年度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五第六制水分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五、第六制水分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10M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五、第六制水分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项目;

2.2项目编号:YTJL-ZB20251109;

2.3入围家数:2家(1主1备);

2.4入围周期:2年;

2.5最高限价:运输+处置:385元/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2o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承诺,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杓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16]125号文件)。

3.5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一个比价项目进行参投,否则均按作废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F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3)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明确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