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校区生活泵房、垃圾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Z-2025(磋商〉-06
2、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校区生活泵房、垃圾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4000.62元;
最高限价:314000.62元;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校区生活泵房、垃圾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位于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核区内,新建生活供水静音泵3台,气压罐1台,全变频水泵控制柜1台,焊接式304不锈钢水箱1台,304不锈钢水箱自洁器1台。
5.2采购内容:具体为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vrw.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