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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50011020251014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5-11-23 浏览次数:1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448,83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綦江区公安局三角派出所迁建工程答疑及补遗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在将綦江区公安局三角派出所迁建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本项目按照市级最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选择了“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拟按照市级最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选择“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招标文件对应条款号

修改后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款第14

14.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85 %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

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总报价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如有

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3

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A-25

A-25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添加(四)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相应内容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1123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