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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主体劳务34#、35#招标

发布日期:2025-12-03 浏览次数:31

2026年度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主体劳务34#、35#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主体劳务(34#、35#)(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北侧为尔海路,南临规划路,东侧为黄山大街,西侧为兴安大街。


2.1.2建设规模: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黄山大街以西、兴安大街以东、闽江道两侧。场内外土方运输及土方调配交通便捷。首开区1#-9#厂房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地下0层,1#-2#厂房地上4层,建筑高25.7米;3#-9#厂房地上3层,建筑高度18米。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完成止。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主体劳务(34#、35#)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包括法人、股东、高管等关键人员信息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2月8日17时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