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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孵化项目施工总承包(二)

发布日期:2025-12-03 浏览次数:33

工业孵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孵化项目已由连云港赣榆区发改委赣数备2025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艾塘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罗阳村

2.1.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136平方米,其中厂房共7层约12093平方米,主要包括管理办公用房约1956平方米、生产车间约9437平方米、消防水箱间及泵房水池等约700平方米;门卫等附属约43平方米。

2.1.3 最高投标限价9509784.2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业孵化项目厂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单。

2.3 重要提醒:因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请各投标人务必充分踏勘施工现场,并结合项目实际成本、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及自身履约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6—2025年11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及连建发【2025】181 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7)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并更新自身诚信库资料(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增项、延续等相关的所有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23-202512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2159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上述入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 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 B 值抽取过程,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 APP”,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会议号,请投标人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如投标人未在参与见证 B 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 B 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