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一、遴选项目类别及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遴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二)参加本次公开遴选供应商公告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选单位管理负责人非法人的则需要相应的授权书。
(五)参选人为代理商时,该代理商须获得该产品制造商对其参与产品、货物的授权。
(六)无论参选人为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均须提供近三年的相关产品供货或类似业务往来证明,不少于3个(以合同、发票复印件为有效文件)。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见附件2
五、遴选程序及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自主申请,经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库。
(一)挂网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初次遴选时间在2025年12月24日,之后不定期组织遴选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