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车辆段场区内、办公楼、行车公寓、变电所及3号线正线(原芙蓉桥-电台街)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车辆段场区内、办公楼、行车公寓、变电所及3号线正线(原芙蓉桥-电台街)绿化养护项目(2026年-2029年)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2、3、4、6、8号线运营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养护范围: 轨道交通1、2、3、4、6、8号线车辆段场区内、办公楼、行车公寓、变电所及3号线正线(原芙蓉桥—电台街)内乔木、灌木、地被类、绿篱、草坪、花卉等全部绿化植物,涵盖场区内部所有绿化覆盖区域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养护内容:养护工作涵盖修剪、整修、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杂草清除(含外运)以及冬季防护等多项内容,所有服务均须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287-2018)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绿化项目养护地点:1号线永春车辆段场区;2号线西湖车辆段场区、地铁控制中心院内、紫杉路实习基地院内;3号线湖光路车辆段场区、滑雪场行车公寓院内、世纪广场行车公寓院内、繁荣路行车公寓院内、世纪广场变电所、博硕路变电所、华春变电所、国税局变电所、3号线正线(原芙蓉桥—电台街);4号线天工路车辆段场区、宜盛街变电所;6号线吴家店车辆段场区、西湖车辆段内6号线大库;8号线太平村车辆段。
2.4工期要求:养护时间为3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绿化养护时间:1号线永春车辆段场区;2号线地铁控制中心院内、紫杉路实习基地院内;3号线湖光路车辆段场区、滑雪场行车公寓院内、世纪广场行车公寓院内、繁荣路行车公寓院内、世纪广场变电所、博硕路变电所、华春变电所、国税局变电所、3号线正线(原芙蓉桥—电台街);4号线天工路车辆段场区、宜盛街变电所养护时间为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
2号线西湖车辆段场区、6号线吴家店车辆段场区、8号线太平村车辆段场区养护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029年5月31日。
2.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287-2018)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有能力提供土地栽植移植苗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3)近三年(2022-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上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期间);
(7)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