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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龙江交投佳木斯市国际物流港能源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2 浏览次数:27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龙江交投佳木斯市国际物流港能源托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龙江交投佳木斯市国际物流港能源托管项目。

2.2服务内容物流园主体包含酒店、数字产业园和物流港三大部分,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其中酒店2.5万米、数字产业园4.3万米。为物流园内建筑包含八座零担库房、物业管理中心、M库(邮政分拨中心)展览大厅、酒店、高标库供暖提供服务能源需求包含电能、冷热能等。其中包含酒店和数字产业园的照明用电、办公生产设备用电、基础设备用电、制冷用电、冷热能输配用电、建筑供暖用热;其中包含物流港分拣和照明用电、运输车辆和公交车辆的充电桩和换电站用电、以及建筑供暖用热等。为实现招标人能源托管目标,提供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托管改造等服务,包含投资建设供暖、供电、风光发电、充电、储能等方面。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01标段。

2.4最高投标限价:每个供暖季35元人民币/平方米。

2.5服务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能源托管相关服务。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完成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服务地点: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园区。

2.7质量要求:供暖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在此期间主网管供水温度不低于50 度,回水温度不低于40度。

2.8付款方式:次年10月31日前付款。

2.9安全目标:服务过程无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技术方面具有履约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企业提供)。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8)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按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3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招标活动。

4.4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李女士)。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14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开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期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开标操作情况。

7.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参与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招标公告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创新三路899号

       编:150000

     人:马先生

       话:159451525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编:150000

     人:杜先生

       话:0451-55337711

1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创新三路899号

       编:150000

     人:万女士

       话:0451-5117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