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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飞播造林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飞播造林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CG-BH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飞播造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90,6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15,7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5,7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造林服务

地面处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15,7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白河县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4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造林服务

播区管护及设施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47,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白河县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627,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27,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造林服务

育林及成苗成效调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27,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合同包2(白河县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合同包3(白河县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或 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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