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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公园新民路44-1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5-1021(2)]

发布日期:2025-12-18 浏览次数:18

报名网站https://ljs.gxcq.com.cn/#/projectDetail/1c61b04df5454630a61a9475ee33ee25.html

项目名称

南宁市人民公园新民路44-1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5-10212

挂牌价格

90,000.00/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2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30

是否涉及优先权


资产概况

南宁市人民公园位于南宁市区北面,面积46.17公顷,始建于1951年,是南宁市解放后兴建的第一座综合性文化娱乐公园,为国家AAAA级旅游区,园内林木葱茏,山湖如画。著名的旅游文化景点有“望仙怀古”、革命烈士纪念碑、镇宁炮台、儿童乐园、毛主席接见广西各族人民纪念馆、荫生植物园等,年游客量达800万人次以上。

本次招租标的为南宁市人民公园新民路44-1号整体楼房,租赁面积约8213.50㎡,其中房屋-1F~4F7360.50㎡、门口停车场约553.00㎡、配套场地约300.00。标的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

查看标的联系人:刘女士、先生,联系方式:0771-5713861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

经营范围

租期

挂牌价格
(元/月)

竞价保证金(元)

1

南宁市人民公园新民路44-1号房屋

租赁面积约8213.50㎡,其中房屋-1F~4F7360.50㎡、门口停车场约553.00㎡、配套场地约300.00㎡。

办公、酒店、餐饮、停车场服务、娱乐、保 健等综合性经营。或其他符合公园经营场景的业态,但需出租方书 面同意后实施。

禁止经营业态: 任何形式的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及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1231 日止。 本项目出租无装修期、过渡期

90,000.00

300,000.00

备注:

1. 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 签约时间以通知为准。

3. 项目目前正在经营中,现有租赁合同于20251231日到期,现有项目到期后,原合同承租方需处置现场设备清空场地,撤场期截止至2026131日。

4. 本项目仅空房屋出租,不含装修及设备设施,承租方须自行投资建设。

 

一、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广西交易所集团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凤岭南路6-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秦志成

注册资本

20229万元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188831486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